10月27日至28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抚州市召开全省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国第五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联席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和讨论了部稽查办王早生主任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目前江西省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新形势下加强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近年来,江西省房地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行业快速发展,政府和百姓都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但是,市场主体的行为还不规范,违规开发建设、违规销售、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对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西省厅克服了稽查执法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经费缺等困难,在创新建设稽查执法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有效促进了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机构建设。省厅印发《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建立稽查执法机构,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目前全省已成立房地产稽查执法机构63个,覆盖11个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二是成立房地产稽查执法联席会。联席会在市级房地产稽查执法机构的基础上,发展各设区市房地产稽查执法支队(机构)为会员单位,加强层级指导和相互交流,形成了省、市、县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共同推进的房地产执法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执法联络员(督察员)制度。全省对从事房地产执法的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采取执法人员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稽查执法办审批的方式,核准了全省房地产稽查执法联络员。联络员通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取执法督察员的资格,参与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执法检查活动。该制度有效地畅通了信息渠道,提高了工作人员素质,强化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增强了案件查处的时效性。
四是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每年安排一至二次交叉执法工作,从各设区市抽调人员组成房地产稽查执法小组,对全省房地产市场开展稽查执法工作,查处了一批久拖未决的疑难案件,树立了房地产稽查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江西省各级建设稽查执法机构针对房地产市场开展执法检查356次,涉及项目8658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83起,有力打击和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