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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3338/2012-00070 主题信息: 其他
发文单位: 稽查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文件名称: 各地近期稽查执法工作动态(2012年第一期) 有 效 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各地近期稽查执法工作动态(2012年第一期)

四川省2011年度建设监察执法队伍绩效考核总结会召开

  2012年1月5日,四川省2011年度建设监察执法队伍绩效考核总结会在眉山市仁寿县召开,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光出席,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监察执法队伍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点评了四川省2011年建设监察执法队伍绩效考核情况,指出了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2012年全省建设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地以年终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建设监察执法效能;以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监察执法队伍统一化、正规化建设,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了2011年度建设监察执法队伍绩效考核结果,共有48支队伍被评为一等奖,39支队伍被评为二等奖,13支队伍被评为三等奖。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福建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工作考核标准》

  2011年底,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福建省城建监察队伍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福建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工作考核标准》,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推进全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福建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共十八条,规定由福建省建设监察总队受省厅委托负责各设区市建设监督(城管执法)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每两年进行一次。该办法明确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情况、行政执法情况、队伍管理情况、行风廉政建设情况、执法保障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并规定了考核方式、评分档次等。

  《福建省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工作考核标准》共设置五大类43项,总分100分,对考核内容作了细化,确定分值,规定了具体评分标准和考核方式。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规范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行为,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于2011年12月31日起试行。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共二十二条,规定由河北省建设监察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的考核,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按年度组织实施。该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年终集中考核分执法保障、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稽查执法措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扣分项等事项,日常考核分职责履行、建设稽查执法情况报告执行情况、典型违法案件曝光执行情况、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执行情况、省厅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其他重点工作等事项,并对这些事项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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